不知何时开始,我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所以常写一些议论随笔,鞭挞贪腐违规的行为。朋友认为我肝火太盛,给我写了一个柳体条幅:人生至恶善谈人过,人生至愚恶闻己过!让我以此为鉴,时时警示自己。那一刻,我把过与罪等同了,认为评判腐恶是谈人之过,我掉入了人生至恶的陷阱。
朋友又给我写了一个颜体条幅: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既文章。让我明白做人的真谛。他为我阐述了人都有求乐避苦、好生恶死的共性,并给我灌输虚无寂灭的辩证理论。
说人过是人生至恶,我十分惶恐,自问那些检举揭发贪腐违规的人都是至恶之人?
过,不是罪。过只是与道德和规则有撞击,而罪是挑战法律,是损害群体利益的行为,二者有青红皂白之别,故检举贪腐之人不在恶人之列。
现实中,行中庸之道者大有人在,他们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做人之道,认为这是最严谨的做人原则。其实,这种观念纵容了罪恶,滋长了贪腐者的嚣张,进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有序!
人之过,可以宽容,亦可以感化。人之罪,只有惩罚,方能显示律例的威严。罪,不能去容忍,应当头棒喝,乾坤方能宁静,社会方能有序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