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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告状竟然告错人

  • guest9612696
楼主回复
  • 阅读:12820
  • 回复:5
  • 发表于:2015/6/15 16:16:41
  • 来自:安徽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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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端端的成了被告,还是被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告上了法庭,最近安庆市宿松县的一位姓彭的人士不幸“躺枪”。
原来一位姓张的庐江人,几年前开始就一直在江浙一带做编织袋的生意,在此过程中,一位姓彭的宿松人欠了他不少的货款,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偿还。为了追回货款,张某向宿松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原告张某提供的被告彭某的信息,宿松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向被告彭某送达了应诉材料,就在这个时候,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接到法院材料的彭某当即表示,自己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情,自己也从没去江浙一带做生意,欠条更不是自己写的。法官立即意识到,张某很可能告错了人,于是立即与张某进行了核实。此时张某立即反应过来,这个成了被告的彭某和真正欠他钱的彭某的名字是音同字不同,根本不是一个人,于是他马上撤回了起诉。
原来,欠张某货款的彭某在出具欠条时,仅仅在欠条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而对于彭某的具体个人信息,张某自己也不甚清楚,他通过多方打听,得到了现在这位彭某的个人信息,于是张冠李戴,搞了一出“乌龙官司”。
法官提醒,在欠款人出具欠条时,应让欠款人在欠条上留下自己详细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这样不仅有利于更好的行使权利,而且能够避免告错人的现象发生。
  
  • 桃花潭
  • 发表于:2015/6/15 16:19:31
  • 来自:安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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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哒!!!
  
  • 望江金红柔商贸
  • 发表于:2015/6/15 16:21:54
  • 来自:安徽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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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
  
  • 一介平民
  • 发表于:2015/6/15 18:49:39
  • 来自:安徽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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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叫张冠李戴
  
  • 寒冬
  • 发表于:2015/6/16 9:41:01
  • 来自:安徽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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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
  • 一叶扁舟
  • 发表于:2015/6/16 20:49:39
  • 来自:安徽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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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傻瓜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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