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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骑车的大妈我想对你说

  • guest906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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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194
  • 回复:1
  • 发表于:2014/9/23 22:44:36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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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实在有点背,早上7点20,在沿江路一号码头附近三叉路口走斑马线过马路,被一位骑电瓶车逆向行驶的大妈撞到,头上起了个大包,额头还括了个口子,流了不少血。事故本身不大,没有伤筋动骨,但气人的在后面,当我头还有点蒙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耳边就传来一阵尖锐刺耳的叫喊声,“你是怎么走路的?看到我过来还往前走¨¨¨”。我摸了摸额头,感觉有点湿,但还是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跟她讲,“我走的是斑马线,而你是逆向行驶还开那么快,责任肯定在你。撞到我还好,如果撞到老人小孩,你就麻烦了。你走吧。”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就一声不吭的开车走了。

       这位大妈,你可知道,我额头上的伤口比较深,到单位时还一直流血,到医疗室紧急处理过后才止住,头上的大包到现在还有些疼。现在平静下来,我想对你同时也是对那些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说:

        1、我国的交通规则是靠右行驶,而您在早上上班高峰期逆向开车,并且车速还那么快,无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

        2、车辆靠右行驶,那么行人过马路肯定就是“左顾”而不应该“右看”,因为右手边压根就不应该有车过来。我平时过马路还是挺小心的,今天被您撞前足足在斑马线边等车等了一分多钟,可还是被您撞了!!!因为您不仅车开得快,还是斜穿过来,完全在我的视觉盲区,等于是从我右后方向我撞,我能看到才是怪事。

        3、违反交通规则撞了人,本身就是有错在先。可您不仅没有一步歉意,反而大发雷霆,一上来就指责我没看到您开车过来,指责我的挡了您的路!!!这种做法恐怕不大合适吧?现在路口都是有监控的,要是事主认起真来闹到交警那,您是全责,跑不了的。有道是,有理不在声高,您犯了错不要紧,但起码态度要好一点,别以为凶巴巴的就可以把人吓跑。如今这个社会,谁怕谁呢?

        4、说实话,当时我十分气愤,很想跟您好好理论一番,甚至动过拽住您车子等交警处理的念头。之所以这么轻易放过您,一是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我实在不想在大街上跟人吵驾骂街,尤其吵架的对象是一位大妈。二是看到您年纪较大,骑个老式电动车,头发很乱,衣服也脏兮兮的,经济条件恐怕不算好。真要找来交警处理,免不了上医院检查包扎,可能还要花半天时间做笔录害你被老板扣钱。所以想想,只是些皮外伤,外加受了点气,也不是特别大的事,还是这么算了吧。我不追究,不代表赞同。希望您以后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定,不要拿自己和别人的安全开玩笑。

        5、最后,通过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个醒,以后过马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不仅要左顾还要右看,因为有的车根本不靠右行驶,让人防不胜防。还有,走斑马线时绿灯比红灯更危险,大车还好点,电瓶车很多都是无视红灯照样往前开。

  
  • 望江男人
  • 发表于:2014/10/12 15:02:23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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