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蒲公英安庆赛区
蒲公英第十四届(2014)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是由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中华文化信息网、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联盟、中国儿童网联合举办的。该项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繁荣和发展青少年文化艺术事业的精神。积极促进青少年综合素质的提高,普及艺术教育,选拔优秀节目和人才。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以全新的项目内容和形式,为青少年提供表现才华的平台,为青少年的艺术学习提供多方面的机会和服务。参与活动的青少年将参加优秀节目、优秀人才的选拔。部分优秀节目还将参加蒲公英青少年艺术团晚会的演出。整个活动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严格、严肃、严谨的作风,坚持在青少年中树立蒲公英的品牌形象。
一、选拔对象、项目、形式:
1.选拔对象:
幼儿组(5岁—6岁)
儿童A组(6岁一7岁)
儿童B组(8岁—9岁)
少年A组(10岁一12岁)
少年B组(13岁—15岁)
青年A组(16岁一18岁)
青年B组(19岁—25岁)
选手年龄划分界定时间:2014年8月31日为准,统一按周岁划分组别。
2.项目:声乐、舞蹈、模特、戏曲、朗诵、主持、影视表演、器乐;
3.形式:个人单项和组合(声乐、朗诵4人以内,器乐5人以内,舞蹈30人以内)。
二、选拔时间、地点:
1.各承办单位报名选拔时间3月一4月;地点:各承办单位所在地;
2.推荐选拔报名时间5月31日前,正式选拔时间7月一8月;
地点:北京(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三、选手节目准备要求:
1.个人节目不超过五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七分钟;
2.伴奏带、服装、乐器、道具自理(组委会提供钢琴);
3.伴奏载体须是U盘或数据光盘,音乐格式为MP3、WMA或WAV,不得使用VCD、DVD光盘;
4.乐器音准自己调试;
5.选拔场地提供基本音响设备。
6.遵守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选拔场地候场。
7.陪同人员按规定凭证件进入选拔场地,每名选手仅限1名陪同进入赛场。
8.选手必须按抽签顺序和比赛时间要求参加比赛,凡不按顺序或不遵守比赛时间者,所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四、奖项设置:
1.各承办团体会员单位向组织选拔的节目颁发金、银、铜奖、优秀奖证书;
2.凡获得金奖、银奖者,即具有自愿报名进京参加选拔的资格。在北京的选拔,由组委会颁发金、银、铜奖,优秀奖证书;获奖比例金奖20%,银奖35%,铜奖35%,优秀奖10%。
3.获得金牌的前十名,将有机会参加晚会节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4.获金奖节目的辅导老师、选送单位,可获得园丁奖(包括编导奖、辅导奖)荣誉证书。
五、选拔办法:
1.组成专家评审组(每组五名);
2.选手参加选拔:由专家独立打分,签名,现场不亮分;
3.选拔过程设监审组。监审组负责监督选拔中的公平、公正和处理选拔中出现的问题。
六、进京参选须知:
1.节目选送进京资格:凡获承办单位颁发金奖、银奖的,均有资格自愿报名进京参加选拔;
2.报名方式:各承办单位为自愿进京参选选手办理申报手续并组团进京;
3.凡进京选手都要按组委会统一要求、统一规定,履行报名手续;
4.资料:填写组委会统一编号的参选报名表,必须准确填写地址和联系方式;相同底版2寸照片2张,不同底版7寸艺术彩照、生活照各3张;身份证、户口簿正本的复印件2张;
5.全国总选拔费用选手自理。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及安全,参加全国总选拔的选手、陪同、领队等必须接受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按规定一次性交纳进京食宿费、活动服务费 (含保险、评选、讲座等)。
七、选拔活动的后续服务:
1.组委会及各地承办单位组织晚会节目展示和公益性演出;
2.部分最佳节目参加电视台录播晚会向全国播出;
3.出版内部画册供参加活动者留作纪念并向各界赠送(详见入选画册登记表);
4.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八、组委会权益:
1. 享有最佳节目专场晚会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2.享有活动全过程及专场晚会的作品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
3.享有活动全过程中参演选手的形象选用权(具体事项另议);
4.享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解释权归组委会。
九、特别声明
1、全国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活动内容、时间、场地等进行调整。
2、在选拔期间必须服从分选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的领导和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迟延报到、提前返程的概不退费。
3、本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全国组委会。
蒲公英第十四届(2014)青少年优秀
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3年11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