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领导在去一贫困山区调研时,有村民由衷感叹,“我常想,过去俺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啥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俺心里很惭愧。”(据6月8日《河南日报》)应当说,作为一个普通山区农民,能有一种作为公民的责任意识,是难能可贵的。不过,简单地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啥税也不交了”,感觉失去了为国家做贡献的荣誉感,这其实是一种误读。这一误读,甚至有着不小的市场,此前,湖南常宁农民蒋石林,以一名普通纳税人起诉当地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就曾说,现在已经取消农业税,蒋石林是否还具有纳税人的资格?
实际上,农民纳税并非只有农业税一种方式,众所皆知,中国的税收以流转税为主,这意味着,任何一次商品或服务
消费行为都在向国家纳税,农民买种子、买农业生产资料、买日用品,都向国家纳了税。
农民不仅仅纳了税,而且在国内商品和服务含税高的背景下,农民的纳税数额还不菲。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是
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农民属于低收入群体,相对其收入而言,他在生产生活消费中所纳的税金,占其收入的比例比一般群体要高,所以,以纳税和收入比考量,农民算得上是一个高税负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