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里我是播音员,所以戴牧边每天必去地点之一就有播音室。
他总是懒懒的撑着头,半趴在桌上,递给我文稿,我也总是平淡的说句谢谢,接过去。
俊男美女,其他同学早已默认这一情景,同时也在心里默认我们是情侣。关于这件事我解释过不下百次,可是还是没人信。
你说我没这么温柔?开什么玩笑,我可不能在校园里暴露我的真实本性。
播音结束后,戴牧边通常会拉我去参加一些聚会,目的嘛,美名其曰增强我的记忆性。但我早已清楚,这样没用,所以就由着他去。
即使真的很讨厌,看在戴牧边为我做了那么多事的份上,也不会说出来。
大概是因为很烦他总是说“圆圆你不增强社交怎么办啊”。我总是很想问他增强社交又有什么用?
反正我的人生大概也就这样了。
这次带我来的是一场舞会。从小到大我除了认路和认人,什么都好,所以我才会那么明目张胆的逃课,然后等戴牧边找到我,带我回教室(而且我考试绝对不会下80分,括号,除了地理)。这是我所谓的捉迷藏。
他一直牵着我,从未离开。时不时有人过来打招呼,他可以很轻易地喊出来人的名字,而我只能微笑着点头示意。
“圆圆,喝果汁吗?我去给你拿。”我摇了摇头。
“圆圆,吃零食吗?我去给你拿。”依旧摇头。
“圆圆,点歌吗?我……”“你不就想离开一会啊,没必要找这么多借口。”
他有些尴尬,我得意地笑了笑。和他在一起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清楚他的目的?
然后,他离开了一会。很快就有人来搭讪了。
我不反感搭讪的人,但我反感搭讪过后我会忘记那个人。
我抬起头,看着来搭讪的人。他有一张雌雄莫辩的脸,在我的审美光中,嗯……算帅吧。
他说,他叫葛容函。
我说,我叫苏池缘。
他神秘的笑了笑,做出邀请的手势,绅士的问我,可否跳一支舞。我搭上了他的手,和他走进了舞池中央,开始舞蹈。多年未跳,似乎宝刀未老。
我记得很清楚,我的舞蹈是我3岁时开始学的,但真正学会确是在5岁那年,被一个脏兮兮的同岁女孩手拉着手教的。
灯光在流离旋转,裙摆飞扬。耳边响起的是悠长的情歌,很好听。我侧过脸,看着点歌人的脸在灯光下琢磨不定。是戴牧边。
也是,没有人会比他更清楚我的爱好,即使是我自己。
在这个舞会上,我随着一个人而跳动,眼睛却注视着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