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离婚四年了还可以分房产吗???

  • 流水
楼主回复
  • 阅读:1530
  • 回复:11
  • 发表于:2012/7/27 9:52:57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望江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离婚4年后,丰女士将前夫秦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的房屋。近日,明光市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1998年,丰女士与秦先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个女儿。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8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担均作出处分,并明确约定无共同财产分割争议。今年2月,丰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林庄村共同建造的楼房。法院查明,诉争楼房系2007年建造,当时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庭审中,丰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建造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秦先生在离婚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诉争的楼房没有进行合法的物权登记,丰女士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争议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不能排除该房产还有其他共有人,故丰女士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九头鸟
  • 发表于:2012/7/27 10:51:26
  • 来自:安徽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不可以的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