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全县农村自来水价格及接水费用标准核定的请示》收悉。随着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全面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自来水供水价格管理,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皖价商〔2011〕66号)、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皖价商〔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暂按《关于调整农村自来水价格及管网配套费标准的通知》(望价〔2016〕22号)文件执行,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
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后,全县各乡镇执行统一自来水供水价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容量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制度,其中:容量水价3.00元/月/户;计量水价2.60元/立方米。
二、管网配套费
管网配套费标准为沿江片:华阳镇、杨湾镇、雷池镇、漳湖镇)1800元/户,后山片:(凉泉乡、长岭镇、高士镇、太慈镇、鸦滩镇、赛口镇及3个街道)2000元/户。
三、优惠政策
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来水价格按容量水价3.00元/户/月,计量水价2.50元/吨的标准执行;管网配套费(开户费)沿江片1400元/户,后山片1500元/户的标准执行。
四、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请你们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等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格举报电话1231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以上价格自2024年2月1日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你公司按规定的程序申报正式价格。
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0日
来源:望江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