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货运企业或驾驶人贪图便利,多拉多载“摇摇晃晃”地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自8月中旬起至今年底,市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百吨王”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车辆124台,其中超载100%车辆两台。
8月13日晚8时06分,怀宁县交通执法大队在G318一处检查时发现,一辆从怀宁县石镜乡开往安庆市区方向,车牌为“黄赣G37***”的重型自卸货车行迹可疑,执法人员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检查中该车驾驶员未能提供车辆装载货物总质量证明,后经超限超载检测站精检确定,该车实际装载石头总质量达71.85吨,超载达40.85吨,超载率达131.7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部门对其给予罚款3万元、吊销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为严厉打击“百吨王”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遏制货车超限超载引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8月中旬起至今年底,全市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百吨王”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运源头企业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以及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等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行为,以及车货总重达100吨及超限超载100%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和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
同时,严厉打击道路货运车辆故意避站绕行、短途接驳、遮挡号牌、安装强光灯等方式干扰检测的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躲避打击处理的严重违法行为,并同步严查货车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交通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联勤协作,齐抓共管,深化资源与信息共享,提高联合执法效能,组织精干执法力量在G206、G347等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前期比对结果精准布控嫌疑车辆。同时,强化“一超四罚”,即依法对违法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等进行处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深入矿山、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源头关。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3103人次、公安交警282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车辆124台,其中超载100%车辆两台,卸载货物1403.13吨;吊销从业资格证1本,吊销车辆营运证6本;查处货运源头企业4户;驾驶员记分251分。接下来,市交通执法与公安交警部门将保持“百吨王”整治高压严管态势,聚焦路面执法、货物源头治理、科技治超多个环节强化执法惩处,切实维护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