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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望江一小、实验学校及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望江三小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公告

  • 城事小编: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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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6/28 17:44:31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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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第一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年望江县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通告,现予以发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

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规

范学校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

“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

满意度,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划片免试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

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实行

户籍、家庭住址(须为家庭自有住房)区域划片就近

入学。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测试。

2.阳光招生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

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均衡分班原则,过程和结果向

社会和家长公开。


三、学区划分

一小本部:

城区翔凤路以西→东洲路以西→三孝路以西→化龙桥→

宝塔河以北→卧冰桥→育才路以北区域(含原化肥厂周

边城区居民子女)。新桥西村同时对接望江四小,桃园

小区同时对接望江三小。

莲花湖分校:

太阳山路以南→望江大道以东→回龙路以北区域内居民

及莲花湖安置小区居民子女(回龙路以北杨家棚原居民

子女同时对接实验学校)。



四、招生对象


根据《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

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望江一小各校区

划片招生条件,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条件


新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按时到学校

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名须提供:

1.本学区户籍适龄生(不含挂靠户籍),提供以下

材料: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交学校

存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校审核人在复印

件上签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儿童

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

2.符合入学条件(房产)的学区外户籍适龄生,提

供以下材料:

户口本,房产证(已入住暂未领取房产证的提供备

案合同),全额购房发票,一个月水电发票,《望

江县义务教育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提供购房

等符合跨学区就读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步骤


报名时间:

6月29日至7月2日

报名地点:

本部:望江一小新西校区

莲花湖分校:莲花湖分校内

报名步骤:

领号——材料审核——材料上传

(8月28日前公示分班结果,告知家长学生到校

时间。)


七、报名方法及操作流程

今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实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

记校验”招生流程办理新生入学登记。

1.线下预审。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

护人陪同下,携规定材料按时到学校申请,学校预

审入学资格。预审通过的新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公

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网上登记。预审通过的家长登录线上报名系统

(手机端:在“皖事通”APP首页选择城市——

安庆市,搜索“报名”找到“学生线上报名系统”,进入应用后选择望江县”然后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提交相关报名预审材料),家长填报信息要以现场预

审信息为准,按要求上传材料。如信息不实不全,

将影响注册学籍。

3.学校录取。公示通过的新生,学校作为录取结果

上报县局基教股审批学籍。



望江县第一小学

2023年6月27日


望江县实验学校






“学生现居住地所在社区”的学生全部就近入学。登记时,学区内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县教育局批准后据实录取。

2.招生根据《望江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六、根据新生入学条件需提供的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持有本校区户籍和自有产权房房产证,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暂未领取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须提交备案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下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本小区有自有产权房但户籍不在本校区,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跨学区申请表》等材料;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持有本校区区户籍,但在本校区无自有产权房,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产权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

3.工作调动人员子女,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调令或介绍信原件、复印件;调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证明住址的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

 七、招生程序

(一)发布信息:6月下旬,依据《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望教[2016]69号)和《望江县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实验学校本部校区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二)报名方式:线上(网上)报名与线下(现场)报名

1.线上(网上)报名:629日至71,初中和小学新生属于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购房户子女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材料。网上报名步骤:今年秋季入学报名,首先使用市教体局统一开发的“学生线上报名”(手机端:在“皖事通”APP首页“选择城市”—安庆市,搜索“报名”找到“学生线上报名系统”,进入应用后选择“望江县”,然后选择对应学段提交相关报名预审材料)进行报名审核。不需要现场提供材料。

2.线下(现场)报名:72日,工作调动人员子女及网上报名未成功或审核未通过的家长携带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7月2日。

3.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月2日

4.非起始年级材料审核,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8月25日~26日;

5.七年级新生通知书发放、报到时间:2023年8月24日

6.均衡分班时间:2023年8月27日;

7.开学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

八、招生纪律

1.做好政策宣传和入学动员工作。义务教育是国家意志,规范义务教育招生事关依法办学和维护教育公平。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宣传动员工作职责,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成立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调研、制定招生办法,坚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严控入学年龄和择校行为。严格控制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现象。

3.严格规范办班行为。要严格实行均衡编班,保证学生和师资均衡,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新生分班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分班原则、工作程序、分班时间、参与人员等。分班工作邀请家长代表等人员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公开公示。

4.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的原则。未到校学生不得注册学籍。学籍管理系统中要如实录入各项信息。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和学籍办理要求,规范、完整上传学生的户口本、房产证等入学证明材料。加强学籍档案管理,对入学资格申报材料、核办完善后的新生学籍表、新生录取花名册等妥善保存。

九、招生咨询电话:7186203










初中和小学新生户籍适龄儿童、购房户子女材料上传说明


一、手机端:进入皖事通”APP首页

二、选择城市-安庆市




三、搜索报名找到学生线上报名系统





四、进入应用后选择望江县




五、选择对应学段提交相关报名预审材料。





望江县实验学校开发区分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本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依据《望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区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籍(不含挂靠户)、家庭居住地(须有家庭自有房产)、父母就业区域位置,相对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二、招生入学对象及范围

(一)入学对象

小学、初中招生对象为实验学校开发区校区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区根据《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望教[2016]69号)确定,初中招生不与学生毕业小学对接。

(二)招生范围

1、小学部:新世纪路以北→白云北路以东→宝塔河以南→望江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南→和谐路以东→回龙东路以南区域居民,县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2、初中部:和谐路以东→滨河路以南→望江大道→宝塔河以南→白云北路以东→新世纪路以北居民,县经济开发区务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三、招生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78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的;

1.户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不在本学区,但其父母(家庭)在本学区有自有住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

3.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根据学位容量符合就近就读。

初中:完成小学教育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的;

1.户籍在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2.户籍不在本学区,但其父母(家庭)在本学区有自有住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3.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根据学位容量符合就近就读;

4.城东小学学区的户籍毕业生。

、根据新生入学条件需提供的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持有本校区户籍和自有产权房房产证,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暂未领取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须提交备案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下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本小区有自有产权房但户籍不在本校区,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跨学区申请表》等材料;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持有本校区区户籍,但在本校区无自有产权房,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产权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

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根据学位容量符合就近就读原则的,须提交下列材料予审核:家庭户口簿、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202291日前)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202331日前持有)、务工单位6个月工资流水(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跨学区申请表》;入读初中的并提交小学完成证原件。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以备案合同或注册执照的时间先后排序。

以上材料准备具体见材料清单,凡是户籍不在望江县的学生报名不需要提供《跨学区申请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验原件后,复印件交学校存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校审核人在材料清单上签字。

、招生入学程序

(一)发布信息:6月下旬,依据《望江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望教[2016]69号)和《望江县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实验学校开发区校区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公告,同时开展宣传,接受咨询。

(二)报名方式:现场审核与网上报名

1、线上(网上)报名:629日至72,初中和小学新生属于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购房户子女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材料。网上报名步骤:今年秋季入学报名,首先使用市教体局统一开发的“学生线上报名”(手机端:在“皖事通”APP首页“选择城市”—安庆市,搜索“报名”找到“学生线上报名系统”,进入应用后选择“望江县”,然后选择对应学段提交相关报名预审材料)进行报名审核。不需要现场提供材料。

2、线下(现场)报名:629日至72日,初中和小学新生属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进城经商人员子女的,到学校现场递交材料并审核。

3、工作调动类、户籍房产类网上报名未成功或未通过审核的,于72日到现场递交材料并审核。

473日至5日整理档案、网上校验。

5、公示录取:78日学校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6、编制班级: 812日前学校完成教师均衡搭配工作,815日之前完成学生分班工作,分班结束后即对外公布。

、招生入学现场送审材料注意事项

(一)现场核查材料安排

1、时间安排:

上午 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安排:小学材料审核地点安排在行政服务区一楼视频监控室;初中材料审核地点安排在D区一楼阶梯教室。

3、因我校招生片区范围大、学生数多,为保证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将采取按照扫码领号分窗口分批登记审核的方式进行,每天审核登记窗口限号登记,请家长们予以理解配合。

窗口:对县经济开发区企业人员子女、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进行登记。(两人审核,一人录入信息)

4、我校拟定于810日发放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所有新生入学材料待上级部门复核后由学校退回,须本人至学校领取,退回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它事项

1、家长对所填信息和提供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出具相关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将不予登记,并自行承担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时间需要临时调整,以学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或通知为准。

3.招生咨询电话:18155602055(郝老师)

(三)转学生报名

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转学生629日至72日到校预登记,暂不需要提供材料。825日至826日办理转学生入学手续。(因免费教科书征订是根据上学年末在班学生数提前做计划,新学期所有转学生免费教科书需到转出学校领取或自行购买)



望江县第三小学


望江县第三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本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依据《望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均衡分班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籍(不含挂靠户)、家庭居住地(须有家庭自有房产),相对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二、招生入学对象及范围

(一)入学对象

小学招生: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望江县第三小学:城区翔凤路以东→太慈路以北(含丹桂花苑)→望江大道以西→太阳山路以北区域。丹桂花苑、桃园小区同时对接望江三小。

三、招生入学条件

一年级新生招生:

新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名须提供:

1.本学区户籍适龄生(不含挂靠户籍),提供家庭户口簿及相关材料(验原件,复印件交学校存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校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儿童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
2.
购房户适龄生,申请到户籍外学区入学儿童,除提供户籍材料外,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学区审核盖章后的《望江县义务教育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和购房等符合跨学区就读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入籍后,就读学校打印学籍表于9月15日前反馈给户籍所在学校。

四、招生入学程序

 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将使用“学生线上报名系统(手机端:在“皖事通”APP首页“选择城市-安庆市“,搜索“报名”找到“学生线上报名系统”,进入应用后选择“望江县”,然后选择对应学段提交相关报名预审材料),实行“线下报名预审、网上登记校验”招生流程办理新生入学登记。

1.线下预审。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携规定材料按时到拟就读学校申请,学校预审入学资格。学校要严把材料关,谁审核谁负责。材料不全、不实、不符者,学校不得接受入学,并向家长说明原因。预审通过的新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和校园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校录取。公示通过的新生,学校作为录取结果上报县局基教股。县局组织开展入学资格抽查复审。公示结束,学校返还学生入学申报材料原件。

3.网上登记。学校要通知并指导新生家长登录“学生线上报名系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家长填报信息要以现场预审信息为准,按要求上传材料。如信息不实不全,将影响注册学籍。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校验信息并审核通过。同时报县局基教股审批学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信息采集应当是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五、报名日程安排

序号

内容

时间段

备注

1

学校宣传义教招生政策

6月29日前


2

小学新生报名、材料审查、新生名单预公示、学校审批

6月29-7月2日


3

城区学校入学材料核查

8月18日前


4

学校公开、报送新生分班工作方案

8月20日前


5

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5日前


6

县教育局完成招生系统入学审批

8月27日前


7

完成新生分班工作,公开公示分班结果

8月28日


8

各学校控辍保学情况汇总、报告和报送

9月6日前


9

学校上报新生入学审批表;915日前反馈跨学区新生学籍表

98-15


10

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入学情况全面核查、汇总

8-9月底前


、招生入学现场送审材料、网上登记注意及其他事项

1.时间安排:6月29日至7月2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5:00

2.地点:望江县第三小学综合楼多媒体教室

 3.本期新生报名先由家长持《望江县义务教育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和《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到学校门口根据学生入学材料进行预审领号报到,每天安排发放号码80个。

4.新生报名由家长持号带齐所需材料(本学区户籍适龄生:家庭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购房户适龄生: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发票、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跨学区就读申请表)到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处初登记报名信息并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再由教务处进行复审;(材料初审及复审人员签字)

5.入学材料合格通过的,到网络登记人员处进行材料上传;(由报名系统人员指导学生家长拍照上传入学材料。可采取流水指导和集中指导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6.材料审核上传入学服务系统后将材料复印件交至新生报名材料收集管理处(一生一档案袋,档案袋家长自备),并进行电脑登记报名信息建档;

7.报名手续完成后,家长扫码进入“望江县第三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家长群”,以便后续学校相关事宜通知。

8.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9.家长对所填信息和提供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出具相关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将不予登记,并自行承担其相关法律责任。

10.如有新的招生信息,学校会在宣传栏及时公布。

望江县第三小学

023年6月23日


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报名材料清单

类型

材料

备注

城区户籍人口

1、户口本原件及相关页(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本人页)的复印件


2、升初中还需提供小学完成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表(下同)


(一)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二)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1、与房产证或公租房文件户主姓名相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全额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或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公租住房证明(文件复印件)

3、商住房住户还须提供监护人在本商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全额不动产发票原件、复印件或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公租房主不需提供

4、房产证户主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入住证明材料

5、入住证明材料

5、新生入学审核表

6. 新生跨学区就读审核表


开发区企业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1、务工(经商)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2022年9月1日以前 )或工商营业执照 (2023年 3月1日前持有 )原件、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复印件。

3、务工单位6个月工资流水 (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

4、新生跨学区就读审核表

工作调动人员子女

1、组织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调令或介绍信原件、复印件


2、调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证明住址的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或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

4、新生跨学区就读审核表

说明:学生家长请根据入学类型准备材料,原件待审核后学校退回,复印件学校需存档。学校根据学生的入学类型将材料分类整理,并以此表作为封面,按一生一卷装订存档。

家长签名:

学校审核人名:


望江县义务教育新生跨学区就读申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初中)


拟读小学(初中)


毕业小学及小学完成证号


家庭户籍地


现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称谓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申请就学条件


证明材料内容


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学校意见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到户籍学区外县内学校就读一年级学生须填写此表;

2.户籍地址和自有住房地址必须详细,并与户口簿、房产证一致;

3.新生跨学区就读先由户籍学区学校审核统一、再由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办理入学手续,入籍时交基教股核办;

4.本表一式两份,户籍学区学校、拟读学校各一份。


| 来源:望江县第一小学、望江县实验学校 望江县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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