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115”工程的通知》皖农函〔2023]6号文件精神,经镇(乡、街道)、村自评推荐、县委农办审核同意,拟推荐杨湾镇等2乡镇、鹤庄村等12个村(社区)申报“115”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村(社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委农办反馈,公示期:5月24日—5月30日。
联系人:吴金林
联系电话:0556-7188618
附:拟推荐申报“115”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村(社区)名单:
1.拟推荐乡镇2个。杨湾镇、太慈镇。
2.拟推荐村(社区)12个。
(1)产业兴旺类6个:雷阳街道鹤庄村、高士镇武昌村、杨湾镇丰乐村、太慈镇红庙村、漳湖镇大湾村、吉水街道清泉村;
(2)治理有效类4个:凉泉乡团山村、太慈镇慈湖村、赛口镇大河村、回龙街道宝塔社区;
(3)生活富裕类1个:长岭镇土永村;
(4)生态宜居类1个:华阳镇天河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