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安局(通知)
望公政〔2022〕90号
关于檀庆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檀庆游同志任公共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
徐明虎同志挂任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张桂山同志任县拘留所副所长;
曹瑞同志任特(巡)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江辉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陈诚(小)同志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方小华同志任经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
童康明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文军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食药环知大队)副大队长;
何燊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二中队指导员;
方岳同志任政工室副主任;
倪洋同志任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宣教股股长;
许军同志任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陈天明同志任刑事侦查大队华阳责任区中队指导员;
任瑶同志任森林警察大队(食药环知大队)内勤中队中队长;
詹应林同志任县看守所副所长;
方江波同志任法制大队案件管理中队中队长;
彭雅娟同志任法制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刘群密同志任出入境大队办案中队中队长;
徐志坚同志任法制大队信访室主任。
免去江辉同志公共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叶文同志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免去武晋同志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宣教股股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免去刘长青同志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调县看守所工作;
免去张文军同志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三中队指导员职务;
免去陈诚(小)同志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江高文同志特(巡)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
免去汪恒栋同志刑事侦查大队机动中队指导员职务(保留正股级),调高士派出所工作;
免去曹瑞同志县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桂山同志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方小华同志经侦大队内勤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明虎同志网安科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童康明同志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湃同志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以上岗位调整同志请在2022年12月13日下午下班完成工作交接,后附工作交接表)
专此通知。
中共望江县公安局党组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望江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