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五年一次的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年,经基层推荐、集中审核、征求意见、省级公示等程序后,我省表彰705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490名省劳动模范、215名省先进工作者),98个省先进集体。
705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346名,占总数的49.1%。其中,非公企业人员188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54.3%;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235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67.9%;企业负责人62名,占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的17.9%。
农民人选144名,占总数的20.4%。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20名,占农民人选的13.9%;规模以上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18名,占农民人选的12.5%;农民工58名,占农民人选的40.3%。
机关事业单位人选215名,占总数的30.5%。其中,县处级干部25名,占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11.6%。
98个省先进集体中,农村方面27个,占总数的27.6%;县处级单位9个,占总数的9.2%。
受表彰的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结构比例,充分体现了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