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
据合肥市庐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报,翟某某(男,41岁)故意隐瞒行程被行政拘留。具体通报如下:
4月19日,公安庐阳分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某小区一学生家长从外地返肥,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翟某某(男,41岁)从中高风险地区驾车返回合肥,故意隐瞒行程,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向社区报备,不如实向学校提供“两码”,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5月5日,在翟某某隔离期满后,公安庐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翟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共同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在怀宁县上下严防疫情输入,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仍有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怀宁县公安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及时严肃处理,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现将近日1例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陈某祥(男,39岁),怀宁县高河镇长铺村人。2022年3月中旬至5月2日居住于上海,其间刻意隐瞒在上海居住史。5月2日下午,在明知离沪返乡需要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的情况下,未履行报备流程,擅自搭乘客运班车,于5月3日上午到达沪渝高速安庆市大龙山服务区下车,后徒步从被破坏的护栏网中离开高速并搭乘滴滴快车到达怀宁县高河镇。因陈某祥刻意隐瞒在上海旅居史,未履行离沪返怀提前报备流程,不接受高速卡口检查,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怀宁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应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庐阳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怀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