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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望江杨湾200多亩外滩林地划归国有后,为何没补偿?官方回复了

  • 天色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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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2/5/5 11:50:13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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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政风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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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领导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石留喜




陪同嘉宾

四级调研员、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杨四清

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科长马延亭




热线精选


蒋先生反映杨湾村2019栽植的山核桃、银杏3年未开花结果。同马大堤外侧一处林地纠纷一直未解决。

市林业局回复,该处栽植的薄壳山核桃为良种嫁接苗,苗龄2年嫁接苗;银杏为3年生、米径2.5厘米实生苗。一般情况下,上述规格的薄壳山核桃嫁接苗,栽后第3年,可以有部分树开始开花结果,但该造林地,因林地权属归望江长江河道管理局与杨湾镇杨湾村共同所有,栽植后缺乏除草施肥、整形修剪等统一管护措施,林内杂草丛生,树体长势很弱,导致至今未挂果。至于实生银杏苗,结果期一般都很迟,栽植3年未开花结果属正常现象。市林业局曾多次督促杨湾镇杨湾村落实人员管护,并且安排了抚育经费,但未引起杨湾村足够重视。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严格要求杨湾村尽快落实管护措施,加大除草、培土、施肥、修枝等抚育措施和后期管护力度,巩固造林成果。

关于林地纠纷问题,反映的区域为杨湾镇光明渡口江外滩冲填区,面积近200多亩,涉及杨湾村十几个村民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农民自行耕种并上缴税费,九十年代因国家政策调整,将江外滩全部划转到河道管理局管辖,并发放了国有土地证,列入国有资产管理。据河道管理局和杨湾镇了解,当时采取合作造林模式在此处植树造林,但是否进行了分成双方无法确认。2004年此处作为造林点进行了植树,目前已到采伐期。反映人认为此处以前为村民组的土地,收归河道管理局后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新一轮采伐应有相应的收益分成或由本地人员通过获得采伐权来进行采伐;河道管理局认为已有协议在先,国家依法颁证,并说当时收归国有时已进行了补偿。争议的焦点还是在经济补偿和收益分成方面。杨湾镇及杨湾村、河道管理局也多次上门进行了调解,但均无结果。下一步,市林业局将按照《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县河道局、杨湾镇、杨湾村及当事人进行妥善调解,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明确包保责任人,力争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安庆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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