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育督导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意见》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贯彻落实。这是一项复杂工作,也是一项敏感的工作,需要周密设计,精心组织实施。一方面要看到,中小学幼儿园育人水平的高低,影响因素众多。在综合考量诸多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对校(园)长发挥的作用作出科学公正的评价,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校(园)长的工作成效最终体现为育人成效。对育人质量和效果的评价,不同主体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可能存在较大分歧。同时还要看到,对校(园)长的综合督导评估引入了增值性评价,这是一项新的尝试,在具体实施中还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
——北京市第八中学校长、第十一届国家督学、国务院参事 王俊成
校(园)长综合督导评估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能否成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推动,一方面,取决于评估工作的专业水准,能否真正为校(园)长的工作把准脉;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评估结果能否得到足够重视,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在扎实做好综合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要格外注重用好综合督导结果,切实做好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下半篇文章”,避免综合督导结果束之高阁或仅在有限空间“空转”。
—— 成都七中初中学校校长、第十一届国家督学 李笑非
陶行知先生说过:“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校长的教育思想,决定一所学校的发展方向;校长的决策,决定一个学校的前途命运;校长的人文情怀,塑造一所学校的文化。”他还说,“要评论一所学校,先要评论他的校长。”由此可见,校(园)长对于学校(幼儿园)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非常重要的意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要求能否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并取得预期的目标,关键在校(园)长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不强,关键在校(园)长的专业能力、管理水平高不高。
——江苏省教育学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国家督学、特级教师 戴铜
来源:人民日报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