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中,张某擅自开设棋牌室的行为,虽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定,但与本案帅某涛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且张某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其救助行为符合一般认知的救助反应,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
同桌牌友们未预料到打麻将行为对帅某涛可能存在危险性且在帅某涛身体出现异常时也尽到了相应的救助义务,因此,在本案中被告张某和其他同桌牌友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审理此类型案件中,虽然死者遭遇令人扼腕唏嘘,家属境遇使人同情叹惜,但在法理面前,须用事实说话、用证据发声,不能以情感为主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将损失交由不构成侵权责任的他方承担。承担一般侵权责任,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这四个构成要件欠缺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因此,被告不承担法律责任无可指摘,该案例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于死者为大传统思想支配下的裁判理念予以否定,明确无误地表明了司法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