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难题,望江县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载体,结合当前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4月13日,望江县法院长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
小林(女,化名)与小陈(男,化名)于2017年正月初八举行婚礼仪式并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未生育子女。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缺少感情基础,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为琐事不断发生争执。小林认为同居关系已无法继续,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小陈的同居关系,并要求小陈返还价值3万元嫁妆。
但小陈及其父亲情绪激动,声称这桩婚事已花费20余万元,如果不返还彩礼,将采取过激行为,双方关系由此剑拔弩张。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和代理人到庭进行调解,在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基础上从情与法等多个角度进行耐心劝导。
双方当事人情绪得到缓解,并同意考虑承办法官提出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主动到庭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交付案款6万元及金首饰。
至此,该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由此产生的积怨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