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维也纳小区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维也纳小区3#住宅楼、8#住宅楼、S4商铺已通过消防联合验收,现阶段正在申报小区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 您咨询的延期交房等相关问题,因今年受疫情影响,依据安庆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中对受此次疫情影响受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和交房的,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不计入违约期,交地、动工、竣工和交房时间相应顺延;无法按施工周期完工的,应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周期。各建设单位不得以抢工期、按原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和违约扣款等为由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您反映的物业收费等相关问题属于县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请您咨询县价格主管部门,联系电话:71713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望江县住建局联系。(联系电话:7186152)。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 附件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