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扬州警方获悉,发生在扬州市江都区的“2020—01—0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谢某投案自首。
据悉,在该起事故中死亡的男子,6号晚上被撞倒,直到7号早晨才被发现。该男子是被撞之后当场死亡的,还是受伤后在大冷天冻了一夜死亡的,将直接影响对肇事人的量刑。
图 李某晚上遭车撞翌日晨才被发现死在路边。
6日晚17时52分左右,谢某(男,53岁,江都区宜陵镇人)驾驶轿车行驶至253乡道时,与同方向步行的李某(男,64岁,江都区丁伙镇人)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摔倒在道路边。事发后,谢某驾车逃逸。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李某被撞倒地后,直到第二天早晨也就是7日7时52分左右,才被群众发现并报警,经过确认,李某已经死亡。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才被发现,一是因为事故发生时已经天黑,二是李某倒地的位置较为偏僻,不太醒目。
肇事轿车正在维修时被查获。警方提供
警方随即着手侦查这一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通过先找车再找人的方法,先后锁定了肇事的黑色尼桑轿车和驾驶人谢某。谢某接到交警电话后,在电话中供述了车辆维修地点。7日12时许,该轿车在江都大桥镇一家汽车服务中心被查获。此时,轿车因保险杠、引擎盖和前挡风玻璃破损,正在这里维修。谢某也在接到交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
警方表示,这辆黑色尼桑轿车是抵债车,谢某没有驾驶证。对于6号晚上撞人一事,谢某并不否认,因为知道无证驾驶的后果,便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驾车逃跑。
办案民警表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性质恶劣。该起案件比较特殊,受害人隔了10多个小时后才被发现死亡,到底是被撞之后当场死亡的,还是受伤后冻了一夜死亡的,还有待调查。前者为过失致人死亡,后者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具体量刑有很大不同,最终由法院认定。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谢某一定会被终身禁驾。
来源:扬子晚报(yzwb2010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