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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变相超额占用社员机构清算资金”“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银保监局”)官网显示,截至2019年12月24日,安徽监管局当年共计开出72张罚单。
72张罚单所罗列的违法违规事实“五花八门”,处罚对象既有银行、保险、消费金融企业,也有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管理层。其中,部分银保机构不止一次“吃”到罚单。
据安徽监管局官网,去年12月24日,该局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57号显示:中国人寿安徽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安徽银保监局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一日,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也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安徽银保监局处罚款40万元。
这并非中国人寿2019年内在皖首度被罚。
当年10月,中国人寿黄山分公司就因“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被安徽银保监局处罚款30万元。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客户一旦出险,公司理应及时赔款支付,这既是对客户核心诉求的回应,更是遵循法律法规的应有之义。
去年12月,阳光财产保险安徽省分公司就因为“赔款支付时间超法定时限”“理赔数据不真实”被安徽银保监局处罚款31万元。
去年8月19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被安徽银保监局处罚款500万元。
皖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显示,安徽省农信社联合社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多达13处,涵盖违反监管要求、侵占社员机构利益、信息建设不力等多个方面。如“违规代持债券,协助某农商行逃避监管要求”“侵占社员机构利益,支付社员机构的综合收益低于同档次市场平均利率”“信息安全事件及漏洞未上报”等。
安徽省农信社联合社的多名高管、部门负责人也因此受到相关处罚。
“消费贷款用途不合规”“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形成重大风险”……2019年11月,注册地为安徽合肥的华融消费金融公司,由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安徽银保监局处60万元的罚款。
企业官网显示,华融消费金融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发起成立,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非银金融机构,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为向消费者提供装修、旅游、购买数码产品所需的“消费贷款”。
可以看到,2019年安徽省银保监局开出的72张罚单中,保险企业“占了大头”。它们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集中在“不合监管要求”“风险意识不强”等方面,也不乏漠视消费者利益等情形。
安徽大学金融学系主任、教授邓道才指出,安徽银保监局一年开出72张罚单,一方面,说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合规风险意识不强,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在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中,持续加大金融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心。
“严监管是好事,更是趋势。”邓道才认为,严监管能有效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增强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来源 | 聊时局 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