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我省发布的《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记者获知,不安装ETC,明年仍然可以上高速公路。另外,明年1月1日起,货车将由现行计重收费方式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方式,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相应降低。
未安装ETC的车辆仍可上高速
就广大车主关心的问题,江宗法介绍,不安装ETC的车辆,明年仍然可以上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在出入口收费站仍将保留少量的人工收费车道。因此,没有安装ETC的车辆,可以继续采用在入口收费站停车领卡、出口收费站停车交卡交费的方式行驶高速公路。
同时,现行的货车优惠政策继续有效。通行安徽省收费公路的货运车辆,持安徽交通卡缴付通行费,享受当次通行费85折,优惠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至2020年底。
高速和普通公路收费都有调整
此次计费方式调整,降低部分客车通行费标准。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关于客车车型分类的相关规定,将原为2类车的8、9座客车归为1类,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相应降低。
根据《方案》,高速公路货车收费进行了调整,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45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66元/公里;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91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70元/公里。
普通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上,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10元/车次;3轴收费标准30元/车次;4轴收费标准40元/车次,以此类推。6轴以上货车上高速公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1倍系数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普通公路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元/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新的计费方式实施后,超载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
来源:安徽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