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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双十二又双叒叕来了!快递未保价,毁损丢失怎么赔?望江人看看法条怎么说

  • 淡淡の、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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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2/6 8:32:49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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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二又临近了,快递行业又将迎来新一波业绩高峰。双十一的第二天媒体就报道了某快递公司运送的13吨包裹全部被火烧毁的报道。无独有偶,前段时间网上热议的赵女士寄送的搬家包裹被快递员误送往旧衣厂,导致无法找回的新闻。那么在这繁荣的快递业背后,究竟由谁来为这些未保价的包裹完好无损地安全送达目的地负责呢?






重要包裹失踪了!

据某新闻报道赵先生的女儿从广州离职回江苏老家工作,通过某快递公司花费几百元将行李打包从广州邮寄回江苏。其中一个包裹的行李箱中装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各种小电器等重要物品。但因为快递员的失误,将包裹误送到了一个旧衣回收厂,导致包裹一直没收到。


于是赵先生和女儿开始了漫长的寻找之旅,因为女儿马上要入职新工作了,在这个时间点遗失了毕业证和学位证真的是让人苦不堪言。据称丢失的包裹总价值约为15000元,为了到广州找寻该包裹的交通费、食宿费花了4000多元,到毕业地登报声明毕业证、学位证遗失,这笔费用大概1000元,这样总计损失已经高达2万元。但某快递公司表示因赵先生女儿并未保价,只能够赔偿1088元(含原快递费用278元)的实际损失,但这个赔偿金额让父女俩实在无法接受 。那么在本案中快递公司到底应不应该为包裹的丢失负责,丢失的包裹到底应该怎么赔偿呢?




先来分析你和快递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快递公司小哥收取你包裹的同时,你和快递公司之间便产生了一个法律关系:你这个托运人要快递公司这个承运人将货物运到目的地,这样你们之间就成立了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承运人快递公司对运输过程中运送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了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才可以免责,那么快递公司将货物烧毁、遗失就应按进行赔偿,这应当是处理本类案件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再来看快递公司赔偿毁损或丢失货物的法律依据


既然快递公司除了在免责的情况下都应该对货物的毁损或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上面案例中双十一的包裹被烧毁、赵先生女儿的包裹丢失快递公司又该以何种标准或依据来赔偿呢?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协议补充、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法律首先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看双方是否有约定的,有约定则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再看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有无规定的,以上方式都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就按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我国《邮政法》第四十七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同时规定邮政企业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注意免除和限制责任的条款,如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告知释明义务的,则不受资费三倍的赔偿责任的限制。所以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来,目前《邮政法》对于赔偿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对邮件的最高限额就是资费的三倍,这个规定使邮政企业承担了过少的责任。不利于消费者。当然《邮政法》提到的“三倍资费”赔偿,只适用于邮政企业,而快递公司不属于《邮政法》规定的邮政企业,故不应适用相应的赔偿限额规定。但在实践中快递行业却往往参照《邮政法》规定的赔偿限额来约定自己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对快递公司的最高赔偿额也是限定在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每当有消费者索赔,快递企业往往会搬出这一条来应对。案例中的快递公司只同意赔偿赵先生女儿1088元的损失,也正是以此为依据。但这个赔偿额对于赵先生和他女儿来看实在很难接受。现在的各大快递公司也正是瞄准了快递行业赔偿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漏洞,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自行制定了诸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

最后我们来看再看除外条款,“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突破三倍资费的赔偿限额,获取更多的赔偿,你就得举证快递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说案例中的双十一包裹被烧还比较容易证明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过失的话,案例中的赵先生女士却很难举证快递公司在本次承运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试想在日常使用物流服务中,我们充其量就能够在网络上实时追踪包裹的所在地,已经是在整个寄件过程中所获得的最重要的信息了,想要证明包裹的遗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当然赵先生女儿也可以从快递公司有无履行告知释明义务的角度来举证。快递运单中的不保价快递物品丢失损毁最高只赔偿限额条款属于免除和限制责任的条款,快递公司应在运单中采用明显大于其他条款的字迹突显出来,或快递员有向其进行说明提请赵女士注意的义务,如快递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则该条款对赵女士是没有约束力的,赵女士可以依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包裹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如何选择才能使你的快递将损失降到最小


1、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邮寄快递公司

首先最好选择大型的、规范经营的有信誉的快递公司,也许会比小点的快递公司价格高一点,但是大一点的公司毕竟对信誉看的非常重要,发生纠纷后,赔偿或许更顺利,当然这并不代表说小点的快递公司就一定不靠谱。

2、贵重物品最好尽量选择保价

保价虽然需要多支付费用,但与贵重物品的价值比起来还是小钱,真的发生损失易于索赔,消费者只要按照保价约定理赔就可。

3、填写物品完整、准确的详细信息,保管好相关凭证。

注意保留购买物品的价款凭证,必要时还可拍摄物品相关视频作为证据。快递面单上应填好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便于更好地确定物品价值及索赔。寄快递的时候一定包装到位,收件方进行现场拆装,最好检查确定了才签字。填写单据时如果是重要物件请在备注一栏内填写,便于分拣快递的小哥更好地识别,快递面单务必一定要保管好,以便后期备查和索赔。

4、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年5月1开始施行的《快递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即快递公司的赔偿责任应按《合同法》适用赔偿,这个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快递赔偿的法律依据。使得快递行业一直按邮政三倍赔偿的惯例得到突破。同时利用免除和限制责任的格式条款应告知释明的规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权益。

近年来互联网购的火热催生了巨大的快递市场,快递服务与消费者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反思我国现有邮政法律制度、快递制度,争议最终的解决方式还是得靠快递行业制度的更加严谨完备,明确双方责任划分、赔偿范围、赔偿额度,最大程度确保消费者和商家两者的利益,消费者才能真正放心将包裹交到的快递公司的手中。


来源:钱塘普法
  
  • 命里缺个你
  • 发表于:2019/12/6 9:08:16
  • 来自:日本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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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很简单啊,谁丢了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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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街角dē风铃
  • 发表于:2019/12/6 9:33:20
  • 来自:非洲地区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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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包裹一般走靠谱的快递,比如顺丰、京东等,其它的随便
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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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肥波逐刘
  • 发表于:2019/12/6 9:33:26
  • 来自:安徽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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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处罚
肥波逐刘
  
  • 爱没有所谓亏欠
  • 发表于:2019/12/6 9:46:21
  • 来自:巴西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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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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