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人们除了辞旧迎新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外,每逢重大节日及喜事庆典,诸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婚嫁、建房、开业等,亦要燃放爆竹以示庆贺。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既影响空气质量,又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发火灾事故。因此,县政府在全县发出《关于望江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在一切活动仪式中不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绿色、环保、宜居的生活环境。
一、党员干部带头。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二、机关单位带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关于望江县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坚决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工作,共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得到实效,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树立文明新风。倡议广大市民崇尚环保理念,转变传统方式,摈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更文明、更低碳的环保方式欢度节日,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对环境友好,对污染说“不”。
四、志愿劝导服务。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劝导员,在邻里之间、聚会场所宣传环保知识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引导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人人行动,共守蓝天的浓厚氛围。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身体力行,自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少燃放一次烟花爆竹,多增加一些安静和谐,让“蓝天白云”重新回到身边,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丽!为推进文明望江、平安望江、美好望江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望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