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一男子伪造证件耍心眼,被当场抓获!】

  • 城事小编:青云
楼主回复
  • 阅读:6531
  • 回复:0
  • 发表于:2019/11/5 9:31:07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望江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为贪一时小利,有些人进站乘车时竟然耍起了使用伪造证件的坏心眼。近日,一男子郑某使用假证乘车,企图蒙混过关,最终在太湖火车站出站口被火车站执勤民警当场抓获。

郑某今年50岁,家在淮南,自己在太湖务工,由于平时经常乘坐火车往返太湖淮南区间,便耍起了“小心眼”:为何不办个假证乘坐火车?还能“省去”一笔开支。于是,从2019年9月起,郑某开始实施自己的“假证逃票计划”:先用身份证在合肥办理一张假的乘车证,再冒充为“铁路职工”免费坐火车,既不买票又不下车,在列车上还能堂而皇之的用假证应付列车员的票证查验,最后在目的地车站下车。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当郑某乘车至太湖火车站时却被火眼金睛的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该男子已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3日,收缴证件,并加收全部票款。 

近期,太湖火车站派出所按照上级工作统一部署,以统一开展的“平安列车路?金盾伴你行”活动为契机,共查处伪造证件乘车、买短乘长等涉票案件7起,行政拘留7人。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件,将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持伪造、变造证件乘坐火车,还将按乘车区间票价的相应倍数予以罚款,个人身份信息也可能被采集到铁路征信系统。因此,广大旅客乘坐高铁和普铁列车时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购票乘车,严守法律红线。来源:@安庆 网警巡查执法



该问题处于未解决状态,马上帮楼主解答!我要回答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