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强降雨条件下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抓,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弘扬连续作战作风,及时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部署安排,坚持责任到岗到人,强化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联动,及时做好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雨情、水情、灾情信息沟通,强化城市排水泵闸科学调度,形成防范应对城市内涝风险合力。
各地要特别重视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要提升应急能力,要突出抓好城市下穿式立交桥、低洼地段、铁路涵洞等易积水地区以及前期降雨积水地段的排水防涝工作,组织落实抢险队伍和移动排涝抢险设备,做到工作责任、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避险措施“五落实”,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行动,及时消除城市内涝风险。
同时,结合视频监控、电子水位尺等,加强重点地区、道路的安全防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积水警戒线,按照“一桥一策、一隧一策”的原则,健全“一桥(隧)一站、定人定岗”的责任制度,做好内涝防范应对工作。
要认真落实防暴雨、防积水、防触电、防坠井、防坍塌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涵、道路、游园、施工工地等现场,要坚决停止通行、停止相关作业,撤离相关人员,确保安全。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暴雨等恶劣天气,市政管理人员等要第一时间奔赴一线,确保在低洼处、易涝点、下穿桥等区域现场有专人值守。
加强排水防涝信息沟通,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对发生的积水和内涝情况,要及时上报涝情、雨情和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