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路、长河路区域城市设计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东环路、长河路区域城市设计
项目编号: WJCG201905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 6月 5 日
开标日期:2019年6月2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185号
中标金额:壹拾柒万壹仟元整(171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东环路、长河路区域城市设计;规格型号:无;
数量:1;单价:171000.00(略);服务要求:对当前规划建设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思路、策略;科学研究规划区域职能与功能定位,分析提出东环路、长河路在中心城区的地位与作用;明确规划地区的发展定位、土地利用、空间环境、建筑风貌、交通组织、绿地景观等内容,提出规划地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提出支撑功能布局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疏国会、阮宏广、赵宜军、胡安铭、王向军
招标人名称: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望江县 (略)(略)
招标机构名称: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
项目(略)
联系(略)
公告期限:2019年6 月 27日至2019 年 6月2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或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
区一楼,联系(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1、投诉收理平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略)
2、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望江县财政局联系(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望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