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一区块征收补偿协议签约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签约过程需要原始房产证、土地证持证人、共有人悉数到场,所以位于老青少年宫的签约现场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补偿方案让一些拆迁户觉得激动,同时让一些家庭内部隐藏着的矛盾浮现出来。从该社区嫁出去的陈女士就遇到了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
陈女士的父母早先在下车门建造了一幢落地三间的垂直房,本次该区块征收,该垂直房在征收红线范围能。经评估公司评估,房屋总价值为500多万元。算上各种奖励和补贴,如果选择货币化安置最终能拿到近700万元。
该套垂直房原始的产权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陈女士查询原始档案后得知,旧房是由父母加上自己三个人的名义审批下来的,而陈女士还有一个弟弟。彼时弟弟尚年幼,所以审批资料中并没有弟弟的名字。
现如今旧房被征收父母想把能获得的所有补偿都交给弟弟,陈女士觉得这种做法十分不公平。
产权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那还能不能获得自己的那一部分补偿呢?陈女士带着这个疑问找到稠州论坛律师团办公室咨询,律师团郑文强律师接待了她。
“平时弟弟工作繁忙,父母有个生病住院的都是我做女儿的在照顾,没有功劳我也是有苦劳的。如果补偿款全部给弟弟,那我要求两个老人的事情弟弟全管去!”
问及为何审批是三个人的名义,做的证却是父亲一人的名字这个问题时,陈女士表示完全不知情。“那时候我还年轻也还不懂事,这个证都是我爸妈一手操办的,我也没怎么关心过,也不清楚怎么做出来的。”
陈女士还说:“就算没有我的名字好了,父母养老我和弟弟一起负担的,家里财产全部给弟弟对我也不公平的怎么样都说不过去!”
既然审批土地时,是以父母与陈女士共同审批的,那么陈女士自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因为产权证明上只有父亲的名字,所以本次征收所获补偿将全部交付给父亲名毋庸置疑的,但未经陈女士同意,父母亲只能处置属于自身的那一部分补偿和奖励,无权处置陈女士之份额。
因涉及签约工作,律师团建议陈女士及时与家人沟通协商处理解决,避免错过享受各类奖励的时间。
当今社会,要强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同时还要崇尚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在处理家庭内部矛盾时,更应该坚守歉让、宽容、亲情至上、和为贵等传统观念。
案例中,陈女士涉及的拆迁补偿款,从法律层面上说,享有一定份额、权益,是无庸置疑的,父母的做法是与法律相悖的、不可取的。但矛盾的对方是父母及胞弟,是骨肉亲情,因此,希望陈女士能摒弃争执和吵闹,互谅互让,求得和谐解决。只有这样,一家人才能共沐亲情之温暖,共享家庭天伦之乐!
@十月十: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太阳之子81:父母偏心,伤害的是子女的感情。
@1250245223:钱是把双刃剑。
@吴伟敏:有钱人的烦恼。
@旧时光里的少女6:拆迁700万,如果肯给女儿二百万,也不至于这样!
@zcy234:想开点吧,分你钱你那弟媳估计要上房揭瓦了。
来源:浙江在线 、纵横浙江、义乌稠州论坛、AHTV第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