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评选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望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望政办〔2017〕5号)文件精神,深入挖掘全县适合网上销售的农特产品,整合我县网货资源,搭建优质产品及网货展示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我县产品的网上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打造网络知名品牌及优质产品供应链,培育一批带动力强、有影响力的电商,深入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望江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举办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评选大赛。
一、活动主题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评选
二、活动时间2019年4月22日- 5月16日
三、主办协办单位主办单位:望江云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单位:望江县商务局、望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四、参赛对象在望江本地注册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市场主体。五、参赛产品(满足下列其中一项即可报名参加)1、已有注册商标的农特产品。
2、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及地理标志认证的本地农产品。3、自有开发有统一包装并适合网络销售的望江本地农副产品、食品、手工艺品等。
六、活动内容1.报名参赛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5月 5日
(2)报名地点:望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经济开发区七里棚路与东环路交界(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邀请报名
联系电话:宋琳 18010701069 何玉琴 15212929417
2.报名须知
(1)每个企业或主体组织不少于2款产品报名参加大赛,建议报名单位尽量丰富产品类别及数量。
(2)优先推荐农产品上行突出的产品参赛。
(3)企业提供的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3.报名材料(按以下所列内容尽量完整的提供材料)
(1)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评选大赛报名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内外包装图片、产品实拍图片。(如取得包装等专利,需提供持有专利证明)
(4)产品现有资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绿色食品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机食品认证证书、产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商标是第三方转让,需提供核准注册商标转让证明)
(6)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检合格报告复印件。
(7)食品类的产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与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一致。(如是委托加工,需提供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委托加工协议的复印件;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8)生鲜产品需提供农户或合作社等采购方的相关采购协议,其中畜禽类产品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9)保健食品,需提供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10)两份参赛产品样品,报送到望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生鲜类产品待通知后报送)。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随参赛产品样品一起报送到望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档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报名邮箱:1226287165@qq.com。
4.初审
对报名参赛的产品资料填写状况进行初步审核和资格确认,筛选符合条件、资料比较齐全的前30名产品确定为“望江县十佳好网货”候选产品,向社会公开并进入复赛。
5.网络投票
在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投票,动员转发投票链接,呼吁广大社会群体进行公开公正性的投票。结合投票排名选出前20名,入围“十佳好网货”的最终评选。(注:根据产品类别分类投票,每个类别投票名次靠前的产品分别入围“十佳好网货”的最终评选。)
6.现场
评选大赛组委会邀请入围的20款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评选,参赛企业以展示产品图片、PPT、视频等方式进行现场讲解。
大赛组委会邀请县委、县政府、商务局、农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商行业等相关领导根据现场展示讲解情况并结合现场评选参考指标进行打分评选。7.总分
核算,最终评选核算最终得分。按照“现场评选得分+
网络投票折算得分”总分计算排名,最终评选出前10名产品入选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
七、颁奖典礼评选结果确定后,举行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
颁奖仪式,相关领导现场颁奖。八、奖项设置1、对入围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 的产品,分别给予现金奖励,并向产品生产企业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
对入围的第十一名到第二十名的网货产品,分别颁发“优质好网货”证书。
2、授予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产品生产企业“望江农产品网货供应基地”称号,作为望江县电商网销首选货源。
3、获得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的产品将得到各电商平台、各类营销资源优先支持推动产品线上销售。
[附件]: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评选大赛报名表
望江县首届“十佳好网货”评选大赛现场评选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