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居民群众:
清明节是缅怀先烈、祭奠先人的重要节日,更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节日,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广大居民以文明、安全、节俭的方式进行清明祭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清扫墓碑、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等形式缅怀故人,不在马路边、小区内、公园广场等场所摆放祭品、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在公墓、烈士陵园等场所祭扫时,树立环保意识,遵守公共秩序,服从管理安排,不破坏草地树木。
二、倡导节俭祭祀。提倡厚养薄葬,树立殡葬新风,反对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联宗祭祖,做到不参与不支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清明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节俭新风。
三、倡导安全祭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森林防火“三个一律”,筑牢森林“防火墙”。不在山上和野外使用明火,不焚烧纸钱,不燃放鞭炮,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遵守交规,做到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四、倡导网络祭祀。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网上祭英烈”等活动,开展清扫烈士墓志愿服务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景仰和追忆,激发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利用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传播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
全县居民群众,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以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望江县文明办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