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反馈
今年前三季度
安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663元
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645元
记者11月12日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反馈,今年前三季度,安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63元,增长8.7%,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8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增速高出0.2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安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一直保持稳定,在全国居较好位次。
上半年安徽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在全国各省排第6位,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一,前三季度在全国位次上升1位,位居全国第5位,依然在中部六省中保持首位。
从收入绝对量来看,在全国居第14位,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3,仅次于湖南和湖北。
记者11月12日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反馈,今年前三季度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45元,同比增长9.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速高0.7个点。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10000元大关,绝对值位居全国第11位。
据悉,今年安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起步较快,增长较稳,排位靠前,在全国各省(市、区)排位稳步前移。一季度增长9.8%,居全国第6位;上半年增长9.6%,居全国第5位;前三季度增长9.6%,居全国第4位。
前三季度,在中部六省中,我省农民收入增速和绝对量均位居第一,增速超过位列第二的江西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