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9时45分,雷阳派出所接县局110指令,称县城西环路龙湖红绿灯处有辆大货车起火,请迅速出警处置。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辅警立即携带所内灭火器迅速赶赴现场,现场发现系大货车后轮胎着火,如不及时扑灭,大火随风势极易蔓延引燃油箱,后果不堪设想,情急之下。民警一面疏散围观及过往群众,一面用自带的灭火器控制火势,并积极协助随后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将大火扑灭。此次火灾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有效降低了车辆损失。
该所民警面对火情奋不顾身,临危不惧的表现受到现场群众的高度赞扬和车辆驾驶人员的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