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凌晨
望江法院在大院内
举行凌晨集中执行活动动员大会
拉开“曙光行动”序幕
整齐划一的执行车辆
蓄势待发的执行干警
望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善真现场督导并作部署动员讲话,为执行队伍提振士气、壮大声威。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专职审委王惠民亲自带队,与执行干警一起奋战执行一线。
执行现场一
被告徐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向原告周某借款,并约定月利率为1.5%,借款到期后,徐某未偿还借款及利息。经望江县人民法院调解徐某共偿还周某本息共计336991元。执行情况:被执行人徐某前期已偿还申请执行人周某1万元,6月21日法院将被执行人徐某传唤至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徐某将其在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月至6月份共3万元工资先偿还申请执行人周某。后期所欠借款,被执行人徐某同意继续用每月所有工资偿还。
执行现场二
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方某民间借贷纠紛一案,望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 皖0827民初1502号民事调解书,借款本息共计为115500元。本院于2017年3月3日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方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依法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凑到三千元交至法院,并表示六月底前再交一万五千元到法院。同时对于未履行债务,承诺从下月开始每月交两千元直至还清。
执行现场三
案件(2017)皖0827执恢54号,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汪某、沈某偿还申请人望江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自2011年9月24日起至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1.85%)、逾期罚息(按利息的50%计算》,于2012年7月15日前付清,到期后,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偿还,望江法院执行局在接收到案件后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被执行人一直拒不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在今天的集中执行中,顺利对被执行人汪某拘传到庭,双方达成和解意见。
执行现场四
2016年被执行人吴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人华某借款12万余元,2017年由于吴某迟迟不偿还借款,华某将其告上法庭。望江县法院依法判决吴某偿还华某借款125067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予给付,于是华某向望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望江县法院执行局受理后,执行人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系望江县某广告公司老板,其公司一直处于生产经营中,吴某有能力履行而一直迟迟不履行。2018年6月21日将其拘传到庭后,吴某现场交款9万余元,剩余款项通过银行和微信转账交清,该案全部履行完毕,圆满执结。
执行现场五
暴力抗法?抓你没商量
申请人秦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望江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望民二初字第00300号民事调解书生效,被执行人张某于2016年1月30日前还所欠申请执行人314610元及利息30000元,案件受理费2000元。本院依法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并多次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张某一直拒不履行。2018年6月21日将其拘传到庭后,张某仍“赖账”态度坚决,于是依法对张某拘留十五日,并于当天送往安庆拘留所执行。
执行现场六
申请执行人彭某与被执行人江某、戴某民间債贷纠紛一案,望江县人民法院判决江某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彭某借款9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2月13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戴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江某一直未履行生效的法律确定的义务,经依法拘传至法院后,被执行人江某交款一万元,并承诺从下月开始每月交款一千五元直至还清。
本期“曙光行动”战绩
执行时长:2.5小时
出动干警:40余人
涉及案件:10 起
依法拘传:6 人
依法拘留:1 人
执行和解:5 起
当场履行:2 起
涉案金额:3160万余元
今年是最高院部署的“两至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望江法院坚决贯彻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以决战决胜之念和坚韧攻坚之力向执行难宣战,奋力攻坚破难,用速度与激情不断掀起“江淮风暴”执行新高潮。
经统计,2018年以来,我院新收执行案件559件、旧存执行案件502件、执行结案631件、未结442件、结收比112.88%、同比增幅32.22%。依法扣押车辆23辆,拘传82人、司法拘留51人。今后,我院还将持续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和惩戒力度,突击开展“曙光行动”、“夜鹰行动”等,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确保如期兑现向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来源:望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