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个案子如果在发生中国,一两天就可以破案。美国的司法制度有其进步的一面,也有其落后的一面。美国办案人员一般是死脑筋,不大会拐弯。对刑事案件中国办案人员有令必行,同心协力,竭尽全力。
二,章莹颖如果生活在中国,她现在一定还活着,不管所在地空气好与不好,学习工作如意与否。章莹颖的悲剧在于,如果她不一意孤行拼命也要去美国——不会如此命运。她在中大读书就申请去美国,由于她的福建籍身份而被拒签,憋足了气。在众多福建地区,能去美国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即使是非法“私渡”。乡间,城镇,青年男女谈婚论嫁首先问对方是否有亲戚在美国。而对于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和驻广州总领馆【福建省属它的管区】的签证官们来说,特别严格审查福建籍的申请者,是职责所在,是政策使然。章莹颖到北大读研,也是为了“包装”,也是为了去美国做L-1“访问学者”。
三,章莹颖在美国被害,是个悲剧。可惜了,一个中国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