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受贿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决被告人夏鹭平有期徒刑三年半,罚款30万,91万元赃款款收缴上交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到2011年期间,夏鹭平在担任皖西学院院长期间,接受安徽华力建设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安徽华野工程建设工程公司董事长沙某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沙某某人民币共计91万元。
庭审中,夏鹭平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予认可,并表示认罪悔罪,赃款全部退回。夏鹭平的亲属参加旁听。
宣判后,夏鹭平表示上诉。
宿舍被盗三次不敢说钱被偷
去年9月13日,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皖西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夏鹭平(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夏鹭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供认不讳。据夏鹭平交代,其受贿后将部分赃款放在皖西学院宿舍的柜子里,虽然该宿舍曾三次被盗,但其报案时却始终不敢提及现金被盗的事实。夏鹭平还称,行贿者是看中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才送钱送物,但自己没经得起诱惑犯下大错,现在追悔莫及。
夏鹭平简历
夏鹭平,男,1953年6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省庐江县,出生地福建省厦门市,中共党员,教授。曾任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分校教务处副处长;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中共皖西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皖西学院院长等职。
2015年7月24日,夏鹭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同年9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夏鹭平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